关于开展2016年度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及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北京京津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136号令)、《关于贯彻落实<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食〔2011〕155号)以及《关于印发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的通知》(质检食函〔2015〕256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16年度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和及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时间和地点

  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和平谷国际陆港进口肉类指定口岸配套的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北京京津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需在我局参加年审工作,具体名单以质检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备案名单(2016年更新)”为准(见附件1)。

  此次年审工作的开展期限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受理方式为网上受理。

  咨询电话:58619067

  二、参加年审工作需要提供的材料

  下列项目中1-5项适用于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年度监督检查工作;6-10项适用于进北京京津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一)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监督检查表(见附件2)

  (二)肉类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见附件3)

  (三)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与主要进口口岸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签署的有效期内的存储协议复印件。

  (四)2016年进口肉类产品情况总结。需包含进口主要产品种类、品名、数重量、货值;主要进口国家或地区;全年进口产品的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如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进口产品的退运或销毁情况、缺陷产品的召回和处理情况;运输与仓储、进口与销售记录、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与健康管理、缺陷产品召回与处理制度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的实施情况。

  (五)企业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属实,如有欺瞒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模板见附件6。

  (六)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年度监督检查表(见附件4)

  (七)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出入库记录,包括年度内所有与冷库签署存储协议的企业出入库记录。(见附件5)

  (八)2016年全年与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签署有效协议的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名单、联系方式和合同有效期。

  (九)2016年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运转情况总结。需包含主要存储产品种类、品名、数重量;主要存储产品的来源国家或地区;全年存储产品的质量安全总体情况,是否发生因存储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原因分析;运输与仓储、货物出入库记录、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与健康管理制度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的实施情况。

  10.企业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属实,如有欺瞒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模板见附件6。

  三、注意事项

  (一)请将上述年审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 bjciqshipin@126.com,所发送文件请以“XX公司2016年度进口肉类产品备案收货人/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年检材料”命名。

  (二)所提供的企业承诺书,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后的电子扫描件。

  (三)各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和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需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如实、完整报送材料,不符合格式及内容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此次年度监督检查采取电子材料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局将随机抽查有关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如有不实申报情况,将列入企业诚信记录,瞒报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按规定取消备案。

  (四)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参加年度监督检查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备案。

  (五)2016年全年未曾开展过进口肉类产品业务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应提交书面说明,说明未开展业务的原因。

  (六)年度监督检查通过后将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最终名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发布为准,请各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及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自行查询。

 

  附件:1.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备案名单(2016年更新)

     2.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监督检查表

     3.肉类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表

     4.进口肉类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年度监督检查表

     5.进口肉类产品出入库记录

     6.承诺书

 


                                365bet官方网址

                                  2016年11月30日

索引号:000018497/2016-49489

公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处

公开时间:2016年11月30日